近日,本网接到来自山西怀仁的当事人田力君投诉,反映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不作为,对一桩己判决三年的经济案件拖延敷衍,没有采取执行措施,面对当事人的迫切要求不闻不问,致使一纸法律文书形同虚设,当事人也因此蒙受了更大的后续经济损失,引起了本网的高度关注。
当事人田力君反映,2019年,他起诉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经济纠纷案,虽历经周折,但最终胜诉,法院判决对方赔付他的工程总欠款2123477元,在他终于松下一口气,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将得以挽回时,后续发展却就让他感觉到事情远非那简单,对方由于拒不按执行判决书上规定赔付其财产,他只好向怀仁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法院在2年多时间一直没有采取执行措施,他的诉求被怀仁市人民法院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执行,极度不作为,致使判决书上的“2123477元”仍然只是一个数字。
根据田力君提供的“案号[2019]晋0624民初1479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在建设养殖和加工羊肉期间,于2011年9月份将羊肉加工生产线和两排平房工程承揽于原告建设,总工程造价为1187900元,该工程于2011年11月份完工,2012年4月份,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将办公大楼工程承揽于田力君,工程造价为13360000元,当年11月份完工,2012年8月份,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将养殖场内的附属工程(包括院墙、锅炉房、上下水工程、暖气工程、院内硬化等工程)承揽于田力君,工程总造价为2926761元,三项工程总造价为17474661元;到目前为止,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仍欠田力君工程款2123477元,不予支付欠款。
关于田力君与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经济纠纷一案:案号[2019]晋0624民初147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执行还款协议显示,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东半部分55.33亩土地(包括地上建筑物)抵顶给田力君还工程款和利息及逾期还款利息,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据田力君介绍,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大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有办公大楼,包括院墙、锅炉房、上下水工程、暖气工程、院内硬化等。但一个本息两百多万元的执行案,怀仁市人民法院竟然2年仍未执结!田力君告诉记者:“我们是小户人家,经不起风浪,这让我全家人的精神饱受折磨,对我家的经济也造成了严重影响!我不明白,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大量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如此铁证,为何到了怀仁市人民法院就执行不了?原本以为胜诉后就可以将欠款收回,没想到法院的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田力君称,自己无数次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度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当中,“我打拼多年积攒下的财富,反倒是成了那些欠债人的财富。”
田力君向媒体控诉:“两年来,我奔波在维权的路上,精神近乎崩溃,我家的经济严重受损。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大量可供执行的财产却不履行义务,难道不涉嫌拒执罪?怀仁法院为什么至今不对怀仁市五洲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难道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废纸吗?法律的尊严在哪里?我恳请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怀仁法院某些人不作为甚至包庇袒护被执行人的根本原因,如有权钱交易,就该依法惩处!我恳请相关部门督促怀仁法院尽快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
就这样一起事实清楚、已胜诉的案件两年间都未得到执行。法院执行文书和公告应该是神圣的,作为执行法官代表的就是怀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竟然无视法律的尊严,亵渎法律的神圣,让人严重怀疑这么长时间以各种理由执行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是其极度的不作为?还是充当了保护伞?
怀仁市人民法院一起简单的执行案件硬生生的拖了这么久未能执行到位。一个普通的老百姓,2年多来,常年奔波于怀仁市人民法院求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向法院反映情况和遭遇,恳求上级政府进行执法监督。希望有关领导及其相关监督单位能高度重视此事,切实采取监管措施。本网会持续关注此事件。期待法院努力兑现司法承诺,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法治前沿:http://fazhiqianyanzg.shop/a/caijing/licai/1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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