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法院:冤案是这样炼成的!

2025-07-06 16:49: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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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笔下财产万千,法官笔下人命关天。每一份司法文书的下发都代表着天平的刻度、法律的权威。但有的法官把法律的“砝码”变成了自己手中的“筹码”,人为地制造了一起起冤案。

信阳商城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发祥地之一,有10万英雄儿女投身革命,8万人献出了宝贵生命,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然而现在有些官员,滥用手中的权利,乱作为、假作为,让老百姓的生活再次陷入黑白颠倒的境地。

据来信阳投资兴业的李先生介绍,商城县法院的黄文献法官,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中,没有按照《民诉法》规定去查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在“幕后高人”(河南某党报驻信阳副站长)的“协调”下,法官“难得糊涂”地滥用自由裁量权,成为一起恶意诉讼的帮凶,迫使受害人走上了漫长的诉讼马拉松!目前该案在信阳中级法院已公开审理。

在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李先生对经济纠纷的产生进行了再次还原。 在2024年9月25日李先生与信阳市汤某签订了【杉木及杂树出售合同】。因需砍伐工人,10月13日上午通过朋友介绍与正阳县的砍树工头孙某学认识并添加微信好友。10月14日签订【信阳市东双河镇敖湾村北寨沟集体林场林木采伐协议】,双方合同约定以每吨155元支付劳务费,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林木砍伐作业。

自2024年10月6日至12月31日总共砍伐2083吨树木,其中孙某学砍伐树木1693.6吨,总费用是26.2508万(每天都记有台账和转账记录一一对应),从2024年11月1日起到2025年1月17日止,李先生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27笔向孙某学支付劳务费145100元,总额262508-已付145100-场地装车费25900元=实际欠91508元。 此案件事实清晰可溯,而法官黄文献却用手中的法锤敲出了不公平的裁定。

说起孙某学二十多万欠条的诉讼由来,李先生解释说:因为和树木出售方有其他纠纷,导致孙某学后期砍伐的近千吨树木在货场没有销售,临近春节因欠孙某学的工人工资,想把滞留现场的树木卖掉发工资,经孙某学和李先生和合伙人曾先生三人商量后才写下二十多万虚假欠条和合同,原本是演双簧,没想到孙某学却假戏真做了,想不到的是孙某学昧着良心起诉到商城法院,恰巧又碰上不会小学加减法计算题的“法官黄文献”,把庭审现场变成荒诞不经权力演绎的戏台。

李先生说:“可笑的是这份小学二年级都算得清的账单”(台账、转账记录),到了法官黄文献手中,清晰可查的13.06万元微信支付,支付宝转10000元,代孙某学转给其他人4500元,总共支付145100元,被法官黄文献选择性的认可74900元;那些参与运输的司机都能作证的"三人合谋写假条"的背景,被变魔术般地抛诸脑后吞噬无形!李先生说我不能理解的是庭前我提供给黄文献法官的转账记录和其他证据,为啥不予采纳?是装作看不到还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一个小小的简单案件,却判出了离谱的判决!这应该是人们常说的:“冤枉你的人比你自己还知道你有多冤枉吧”!

一审中,在李先生提供了每天砍伐台账和14.5万转账记录一一对应的情况下,主审黄文献法官置若罔闻,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发挥到极致。面对李先生付给孙某的7万元转账记录,不做任何解释地无情泯灭掉。将其各种不合理的要求,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确认,并下达了枉法裁决的判决书。

法学专家罗翔说:枉法裁判的法官恶意把判决书写得云山雾绕的,漏洞百出,回避当事人的铁证。反而把对方的伪证、甚至不该认的在不进行质证的情况下,全凭法官的主观臆断就进行认可;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发挥到极致;或者造成10万以上经济损失的都构成枉法裁判罪。

法官徇私舞弊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损害了民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激化了社会矛盾,阻碍了法治建设的进程。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让法治的光芒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责编:chf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