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有的公权单位,滥用单位的特殊资源和背景,公然对抗法律。
2020年11月,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判决浉河教体局,付给张春根所有房屋装饰装修款350多万元。法院执行局2021年到2025年4次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可教体局新局长黄忠强藐视法律,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面对没有任何争议的130多万,让“手下人”来搪塞法官“哭穷”拒不履行。
教体局的墙上写着“传承红色精品,坚定理想信念”标语,真不知道他们平时是如何做的;这标语又是写给谁看的!他们用实际行动,让盖着法院红色大印的执行通知书黯然失色。后来他们又采用金蝉脱壳,以上推下卸“甩锅”的形式逃避执行。教体局本身是教书育人的领导机构,但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为人师表”!
“上梁”稍有“不正”,“下梁”就会更“歪”。个别领导烂一点,下面可能就会烂一片,甚至会影响到众多学校和无数孩子的发展方向。那时候的老师无心传道授业解惑;学生面对投机钻营者大行其道,真理在现实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那将会是怎样的灾难!
2022年8月,浉河教体局将隶属的涉案标的物原教育宾馆1号2号楼,“转移”给了浉河区车站办事处,完美地实现了逃避执行!在中央巡视河南期间,信阳市浉河区有些干部依然不收手,不收敛,希望有关部门重点打击、坚决查处。
《百家讲坛》客座教授鲍鹏山先生讲到:“检验一个人有没有道德感,就是看他如果面对黑暗、邪恶,面对世上的不公、不平,不很生气,甚至干脆就不生气了,说明你的道德感已经麻木了,甚至已经同流合污了。如果要戕害一个民族的生气,最阴险,也最毒辣的办法,就是迫害这个民族里那些还能生气的人。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希望有关领导能够多一点“生气”,少一点推诿,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行动上,真正当好人民的公务员,而不是人民的“官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