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太康县王集乡无良各行政村,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中,一份疑点重重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演了漠视监管规则、挑战法律底线的荒唐闹剧。总面积706平方米、原始档案凭空消失、真伪无法鉴定的“三无证件”,竟成为法院定案关键依据,将“一户一宅”法定红线、基层土地监管秩序与司法公正底线置于险境。

(2025)豫1627民初8094号案件中,原告李之运持有的王集集建(91)字第697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堪称“太康最牛土地证”。证件载明总面积706平方米,其中住宅167平方米、临时用地539平方米,远超河南省平原地区一户宅基地的法定上限,公然突破国家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硬性红线。
这份证件的违法与荒唐,远不止面积严重超标。原始办证档案彻底消失,发证部门无法提供地籍调查、审批公示、权属审核等任何法定必备材料,整个办证流程形同空转,证件来源成谜;证书真伪鉴定无门,被告申请对证书及印章真伪进行司法鉴定,太康法院技术科以“不具备鉴定条件”为由退回,证件合法性至今悬而未决;违规登记违背基本工作常识,1991年土地登记已步入规范化流程,如此大额超面积、违规设定临时用地的登记行为,绝非工作疏漏,而是明显的人为违规操作。

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档案需永久留存,违法发放土地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无档案、无依据、无法鉴定的“三无证件”,本应依法直接排除在定案证据之外。但在本案中,这份满是疑点、涉嫌违法的证书,却被法院直接采信,成为判定土地权属、判决被告排除妨害的核心依据。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面对证书存在的诸多违法疑点,上级法院未予深入核查,对关键地籍档案不追查、不核验、不纠错,放任问题证件产生法律效力,纵容基层土地办证乱象持续蔓延。

这起事件早已不是简单的邻里土地纠纷,而是暴露了基层土地管理与司法审查中的突出漏洞。太康县王集乡政府、土地管理工作人员无视法律法规,违规审批、非法发证,为侵占集体土地提供可乘之机;档案凭空消失,更涉嫌刻意掩盖违法事实,将公共管理职权异化为谋私工具,把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变成个人财产,严重侵害集体利益与群众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红线绝不容践踏,国家机关证件绝不容滥用,司法公正绝不容亵渎。我们强烈呼吁:纪检监察、公安、自然资源部门立即介入调查,依法彻查档案去向、原始办证流程及证书印章真伪,从严惩处违法办证、滥用职权的相关责任人;同时启动司法监督程序,排除非法证据、纠正错误裁判,彻底肃清基层土地办证领域的违法乱象,筑牢法律尊严与公平正义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