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实施!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

2025-04-01 09:32:36  来源:大同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转载厍红英
分享到: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制度。门诊预交金与挂号费不同,指的是患者在门诊或者办理住院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以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也是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当前,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预交金的相关作用逐步减弱。按照《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

原则上,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明确的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举措。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探索信用就医。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监     制:韩生利

审     核:张少华

责     编:白晓霞

编     辑:杨文迪

见习记者:郭泓杉

(责编:shy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