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民营企业:南昌市安义县如此营商环境谁来管谁能管

2023-07-20 08:24:22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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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军工级铝合金生产企业,是一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江西省第一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铝合金生产企业;公司获得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办理土地更名许可和土地转移许可手续,与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开了长达四年多的行政诉讼,一个简单的行政许可手续何以引来如此复杂的纠纷?

      时任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张江疆多次威胁雄鹰公司负责人龚兆汉说:“不撤诉,不给办,让你破产。”

       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经陷入停工停产四年多,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兆汉遭受迫害至今身陷囹圄。这是一起十分罕见的工作人员动用公权力疯狂报打压复民营明星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不幸事件。

       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办理土地更名许可和土地转移许可手续,与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开了长达四年多的行政诉讼,

       一个简单的行政许可手续何以引来如此复杂的纠纷?

      
        一场罕见的“行政不作为”引发的“民告官”拉锯战

       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鹰公司)是江西省第一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铝合金生产企业,公司同时拥有465项国家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于2015年获得“先进航空铝合金型材制备新工艺鉴定证”,2016年,公司更是获得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然而,就是这么十分优秀的制造企业,就是这么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时任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张江疆不但不为优秀的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而且,张江疆多次打电话和发短信威胁雄鹰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兆汉说:“不撤诉,不给办,让你破产。”

        事情的起因是,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办理土地更名许可和土地转移许可手续,与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开了长达四年多的行政诉讼。

        一个简单的行政许可手续何以引来如此复杂的纠纷?

       
        本该60分钟就能办结的“土地更名”何以需要拖至三年之久?

        据雄鹰公司股东龚细长提供的材料反映:2016年8月份,雄鹰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申请续贷4000万元,县农行经审批后同意续贷。于是,雄鹰公司向江西赣企互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借款3700万元用于过桥。在偿还银行贷款后,雄鹰公司赎回了其子公司“安义县振兴中小企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担保公司)在银行用于抵押的50亩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因当时国家政策原因,担保公司在贷款期间的2015年进行过一次企业名称变更,此次续贷还以该宗土地作抵押,则需向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土地证名称变更”。

        但是,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却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土地证名称变更”。这其中,雄鹰公司与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方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恩怨怨?

        2022年6月16日,《江西日报》以“补了四次材料,更名仍未办成”为题对此做了报道:“在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办事服务一栏中,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国有建设用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需60分钟内办结。一个很正常的土地更名手续,经过三年的诉讼后才办理。”

        龚细长说:“由于这笔续贷款项无法发放,因此导致雄鹰公司没有资金归还江西赣企金融服务公司所借的过桥资金,结果遭到该公司的起诉,查封账户,冻结资产,使企业征信出现问题,进而导致企业后续多笔贷款因此受牵连,而无法续贷,致使企业资金链出现断裂。”

       按照当初合同约定,雄鹰公司因此需要承担江西赣企金融服务公司的违约金和利息,截止到2019年底就达4000多万元之巨。

        虽然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行政判决书(2019)赣7101行赔初110号}决安义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赔偿雄鹰公司子公司担保公司1200万元以及利息损失,但张江疆害怕被追责,上诉期间,张江疆千方百计动用公权力非法运作,让上级法院驳回了安义县自然资源局的行政赔偿责任。

      
       一桩“蹊跷”的50亩土地买卖,引发出“有证无地”和“土地重叠”迷案

      为了办理担保公司土地更名许可手续,雄鹰公司多次找到时任安义县县长寻求解决,县长却告诉雄鹰公司负责人,用司法程序解决。因此,雄鹰公司只好走上了这条慢长的、艰难困苦的行政诉讼之路。

        在雄鹰公司与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诉讼过程中,雄鹰公司发现了一个惊人的内幕:其子公司担保公司的50亩土地竟然“不翼而飞”。据业主雄鹰公司调查了解,这50亩合法土地已被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2年至2014年间“偷偷摸摸卖掉了”。其中22亩被安义县凤凰安居花园“侵占”了,另外的28亩被卖给了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于是,雄鹰公司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6月28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判决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违法,从而导致发生了“凤凰安居花园”所占有的22亩商业用地是“有地无证”,而担保公司是“有证无地”的奇怪现象。

       据龚细长介绍,雄鹰公司也向法院起诉了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占担保公司28亩土地,却不料“捅了马蜂窝”。虽然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雄鹰公司的诉讼请求,后因该案在发回重审、二审、终审及再审过程中,雄鹰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处于被羁押判刑期间,公司陷入“群龙无主”状态,更因为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屡屡从中作梗,拒不提供该公司土地的地藉资料,即土地证和坐标表;所以,该案至今还是迷案,仍处在“拉锯战”状态。

       据雄鹰公司后来找来的专业公司测绘表明,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28亩土地与担保公司的28亩土地,存在“土地重叠”。

     

       一份伪造的承诺书和六份伪造的证据,引来一场虚假诉讼的较量

       “安义县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担保公司)于2004年12月2日成立,当时由江西雄鹰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占股70%;南昌市雄鹰化工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占股20%;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安义县中小企业局下属单位)出资50万,占股10%,公司法人为雄鹰实业股东龚细长。

        担保公司成立后一直由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经营,为本县工业园区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赚取一定的担保费用,经过二年多的经营,2007年,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向雄鹰实业公司提出,由原来500万元增资到3000万进行扩股,雄鹰实业公司也同意了增资扩股。

       2007年10月,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购买一宗50亩商业用土地,作价1050万元入股,再增资750万,占股61.67%;雄鹰实业公司增资700万,占股35%;雄鹰化工公司占股3.33%。

       担保公司增资扩股后,继续由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经营,在经营三年后的2011年度出现了两个情况,即公司经营出现亏损159万元;县中小企业局长要调到江西省中小企局任职。

       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县政府同意,想把担保公司的股权卖掉。于是,找到雄鹰公司法人龚兆汉协商,要求购买其股权,经过商谈后,龚兆汉同意了购买其股权,随即经过县政府批文,和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雄鹰公司以1940万的价格购买了安义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61.67%的担保公司股权,至此,雄鹰公司占到了担保公司100%股权。

       雄鹰公司全部购买亏损的担保公司股权,本是替县政府排忧解难,虽说这股权里有50亩商业用地,但事实是,这宗土地的地理位置当时是很差的偏远地带。

       2019年7月15日,时任县委副书记一行,用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被受权出具的“关于收回(安义国用(2010)第10555-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和一份伪造的安义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出具的《承诺书》复印件为由,要求江西雄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兆汉答应收回该涉案的50亩土地,并且让龚兆汉考虑三天。

       龚兆汉没有答应,并在该文件上签属不同意收回土地。

       2019年7月24日,安义县政府发文:(安府办字[2019]140号)关于同意收回安义国用[2010]第10555-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于是,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被受权根据该批复,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按伪造的《承诺书》判决收回该涉案的50亩土地。

       那么伪造的安义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出具的《承诺书》又是怎么回事?

       该承诺书向(安义)县政府承诺如下:一、我担保有限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在改宗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二、改宗土地的入股保值价为1050万元,其贬升值部分归县政府所有或承诺。三、今后县政府如需要可收回改宗土地使用权,按1050万元价格计算。安义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据雄鹰公司调查了解后,该承诺书竟然是伪造的,包括伪造的坐标表和其他假证明证据材料六份。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采信伪造的《承诺书》,判决驳回了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的诉讼请求。安义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不服本判决,上诉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个自救项目土地转移办理手续又被拖至四年之久,导致项目陷入烂尾

       雄鹰公司由于土地证更名、土地“不翼而飞”,结果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企业为了自救,于2016年经县政府同意开始筹建标准厂房开发,即将雄鹰公司名下的实业公司、化工公司等四个公司共180亩土地开发“高档门窗产业园”。

       雄鹰公司于2017年上半年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在得到支持同意后,公司立即安排设计“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在2018年2月5日获得“安义县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公司加快施工图的设计及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办理好第一标段42770m²的施工许可证,即日开工建设。按市场规律,3~4个月的建设就可开始进入预售,第一标段预计可达到8000万元利润的收入,完全可以堵住公司资金链断裂的缺囗,达到自救的目的。

       然而,该“高档门窗产业园”项目180亩土地,是雄鹰公司四个关联公司的土地(都是同一股东),当时立项、报建审批都是以“江西雄鹰实业有限公司”办理的;当时县政府及县工业园区也同意,可在边建设,边办理三家公司的土地转移到雄鹰公司的手续,特别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送公函,要求为雄鹰公司办理土地转移后,再办理房屋预售证,雄鹰实业公司在2018年8月份就开始办理土地转移。

       然而,土地转移手续又要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其时,因雄鹰公司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打行政诉讼官司,时任局长张江疆多次要求雄鹰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兆汉撤诉,并且再三警告和威胁龚兆汉:

       “如果你不撤诉,我会让你公司破产。”

        至2018年4月,该项目先后办理了立项、报建、施工许可证,现已完成了10万多平方米的建设,2018年8月份就符合了预售条件。但由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的阻扰,导致该项目的四宗土地历经4年,补了十余次材料,至今跑了数百次都不给办理“土地转移手续”。而且每次总会在上一次的告知材料中,随意增设条件,且增设法律法规之外的材料。

        截止目前为止,该标准厂房项目土地转移手续仍未办理,项目停滞到现在2022年,最终陷入烂尾状态。

        2020年1月份,春节将到,雄鹰公司欠发员工工资半年多,欠付“高档门窗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工程款8000万~1亿元左右,建筑工人因讨要工程款而爬到铁塔几十米高处相逼,企业员工则经常跟着企业负责人讨要工资,导致企业无路可走。项目终因土地转移登记办理手续难产而陷入烂尾。

     

       谁又真正泡制了这起“寻衅滋事”案件?

       2020年1月2日下午,雄鹰公司负责人龚兆汉与夏伏林等人,前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找该局长张江疆,试图寻求解决办理土地转移手续的办法。

      整整等了一下午,还是不见张江疆的影子。快到下班时,公司股东龚细长从项目建设工地回家(因为他就住在县自然资源局隔壁),他刚来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想打听公司土地转移手续办得如何。

        龚细长刚到楼梯口,打电话问龚兆汉办得如何时,龚兆汉回复说,他们整整一下午就是找不到张江疆。

        碰巧这时龚细长正好看到张江疆就在楼梯口,龚细长连忙上前叫住张江疆局长,并问他:土地转移手续到底可不可办理?

       张江疆回答说,要去开会。我们要求张江疆答复,能否办理土地转移?如不能办理,我们就不找你。

然后,张江疆回答说,只要材料齐全就能办理。我们当即提出要其出具书面告知所需材料,并签字盖章。

张江疆答应后,当时召集了三方即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雄鹰公司相关负责人、县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及三方法律顾问等参与开会确定所需材料。

       会议明确了所需材料,并达成了会议纪要。当时,雄鹰公司有十几个员工也跟到了县自然资源局的楼道里,了解土地办理手续情况,会议达成结果后就自动回厂了。

       到了1月6日下午,龚兆汉与夏伏林等人,带来按1月2日会议纪要所需的材料,县自然资源局窗口当时收下了材料,龚兆汉与夏伏林等人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出具收下材料的清单,并标明材料是否合格并盖章;但窗口工作人员不肯出具收到材料的清单和标明材料是否合格及盖章,并说出具材料清单要找局长张江疆。

       于是,龚兆汉去找局长,结果局长说要找副局长,副局长说要找局长,相互推诿,他们之间为这事推诿了几个小时。

       这期间,雄鹰公司又跟来了十几名员工,几小时后,张江疆同意出具接收材料的清单并盖了章,雄鹰公司负责人及员工都回公司了。

       1月7日上午,雄鹰公司龚兆汉与夏伏林、建行工作人员一行来到县自然资源局窗口办理土地转移手续,上午办得还是很顺利,并且已办好了三个土地证的转移手续,为了抓紧时间,当时午饭还是在窗口吃的盒饭。

       然而到了下午却是又发生了蹊跷情况,窗口工作人员说手续办不好了,他们的电脑系统坏了。在龚兆汉一行左等右等,焦急地等了几个小时后,这时,窗口工作人员接到局长张江疆的电话,要求建行工作人员接电话。

       他告诉建行工作人员,要县建设银行再出一份证明,否则不能再往下办理了。建行工作人员马上打电话请示银行领导,得到回复说这是不可能开的证明;因此,办理雄鹰公司的土地转移手续又被搅黄了。

       听到这个“晴天霹雳”消息后,龚兆汉当即打电话质问张江疆,责问他为何总要这样恶意刁难我们?

       于是双方就在电话里相互指责对方。龚兆汉一时气急,顺手扫掉了摆在窗口的两个小工作牌。而一直关注着办事进程的雄鹰公司欠薪员工,听说土地转移办理手续又办不了,便陆陆续续来到县自然资源局讨个说话。

       待欠薪员工知道事情原委后,他们觉得土地转移手续办不了,那么他们的工资发放自然而然也就遥遥无期了。

       当时有两个员工被张江疆的嚣张态度气晕了,他们便顺手把门外的“安义县自然资源局”的牌子扳了下来,以发泄对张江疆的不满。当雄鹰公司负责人知道后,马上让其挂上去。因钉子脱落,牌子一时无法挂上去。当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劝阻后,大家也都离场了。

        直到现在,土地转移手续都没有办好,导致已建好的十几万平方米的房屋无法销售,企业自救彻底失败。

        然而,让龚兆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张江疆来一个恶人先告状,栽赃陷害;他趁机向县主要领导虚假汇报,说雄鹰公司员工聚众闹事,并添油加醋夸大事情经过。

       于是,安义县新上任县委书记(原为县长,1月7日上任书记)彭开先指示:组织县政法委等部门开会定性,要求县四套班子表态同意其定性,同时要求县公检法从快、从严、从重依法对此事进行处理。期间,彭开先对龚兆汉发来的几十条求助见面、解决问题的短信,统统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县公安部门于2020年1月8日晚上,突然组织对雄鹰公司高管等十三人进行抓捕,当时决定按行政拘留处罚,分别行政拘留15天、9天、5天、3天不等。

        张江疆了解后,认为行政拘留处罚太清。结果第9天后,形势急转直下,雄鹰公司4位企高管转为刑事拘留。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兆汉、股东龚细长于2020年12月因此被控“寻衅滋事罪”,分别获刑4年6个月、1年2个月。

      从监狱出来后,股东龚细长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张江疆的这些所作所为,又有谁来追究呢?”

        雄鹰公司法定代表人龚兆汉至今身陷囹圄,好端端的民营明星企业也停产停工四年多了。

    

       【媒体报道】

       2019年7月9日 新法制报:50亩用地遭“一地三卖”?安义县国土资源局被起诉。(刊发在《问政江西-聚焦懒政》栏目)

       2022年01月27日新浪网:伪造《承诺书》盗卖企业土地败露后 报复民企深陷泥潭苦不堪言。

       2022年5月5日北京青年报对雄鹰公司土地被侵占,相关部门负责人涉嫌违法系列问题进行相关报道。

       2022年6月2日澎湃新闻对雄鹰公司土地被侵占,相关部门负责人涉嫌违法系列问题进行二个相关视频报道。

       2022年6月12日上游新闻对雄鹰公司土地被侵占,相关部门负责人涉嫌违法系列问题进行相关报道。

       2022年6月16日江西日报对雄鹰公司土地转移长时间没有办理,相关部门负责人涉嫌不作为系列问题进行报道。

    

      【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五、玩忽职守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雄鹰介绍】

       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军工级铝合金生产企业,是全国第一家具有法定认可检测资质的铝合金生产企业,全国第一家同时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民营铝合金生产企业,江西省第一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铝合金生产企业,江西省第一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铝合金生产企业。公司坐落于江西省安义工业园,占地面积共460余亩,注册资本98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铝合金、航空铝合金等的生产、销售。

       公司同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拥有465项国家专利,公司先进航空铝合金制备新工艺通过江西省国防科工办鉴定,“各项数据都远远高于国标和军标要求”、“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从而填补了全国民营铝型材行业空白,取得了国家相关军工产品生产许可证。

       “雄鹰”牌节能环保铝型材通过了江西省建设厅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获南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公司的建筑门窗标准体系被江西省建设厅采用,已上升为江西省建筑门窗标准。由于公司取得的良好发展成绩,自公司成立以来,有多位中央领导、省委领导曾专程前往公司视察指导工作,其中包括多位时任省委书记、副书记,省长、副省长,省政法委书记,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等。

       公司还连续多年在全国及全省范围内获得重要荣誉:

       2009年,公司被江西省政府评为“先进非公有制企业”;

       2010年,公司被南昌市政府确定为南昌市“节能铝型材科研示范基地”;

       2011年,公司被江西省科技厅评为“省级民营科技企业”;

       2011年,公司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民兵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公司被江西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

       2013年,公司技术中心被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13年,公司“雄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3年,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

        2013年,公司“院士工作站”通过中共江西省委人才领导小组、江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

        2014年,公司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政府评为“全省科技创新示范企业”;

        2015年,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15年,公司获得“先进航空铝合金型材制备新工艺鉴定证”;

        2016年,公司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同时,公司主要负责人还曾获“首届江西省十大青年风云人物”、“中国企业改革与创新十大影响力人物”、“南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公司承担的重要工程案例包括有:昌北国际机场、南昌民俗博物馆、宁波丰化银泰大厦、千岛湖便民服务中心、贵州瑞德奥特莱斯,等等。

       反映人: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龚兆汉(身份证号:       )承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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